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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惠程科技,证券代码:002168)的股票交易价格在2023年2月15日、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沟通、致函询问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2年8-9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未达标需补偿的议案》,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重组标的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2019年业绩未达承诺,公司依据《关于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关业绩补偿的约定,要求相关补偿义务人进行补偿,寇汉、林嘉喜的赔偿金额分别为44,698.95万元、4,411.18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2022年12月,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依照《股权转让协议》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公司对林嘉喜先生的业绩补偿款债权抵消应付其1,441.33万元剩余哆可梦股权受让款,本次债权债务抵消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债权债务抵消1,441.33万元后,林嘉喜先生应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本金余额为2,969.85万元。

  (2)公司因与寇汉先生的业绩补偿款纠纷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寇汉先生向公司支付因其未完成业绩承诺而需要支付的业绩补偿金446,989,500元,并由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和保全担保费。2022年12月,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次诉讼,案号:(2022)渝0120民初9419号。

  2023年1月,公司收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渝0120民初94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寇汉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金44,698.95万元,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本案原被告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正式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履行判决内容。

  风险提示:本次一审判决生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将视判决结果的执行情况而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判决结果的执行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3),预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11,388万元至-7,59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形。

  4.2022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 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召开专门会议部署相关措施,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调查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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