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惟精昫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惟精昫竔”)持有公司股份28,9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2%;公司股东宁波焓湜枫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焓湜枫德”)持有公司股份4,489,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12月2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公司股东惟精昫竔、焓湜枫德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399,88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7.42%。
2022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了《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惟精昫竔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14,030,028股,焓湜枫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2,454,627股,合计减持16,484,655股。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收到公司股东惟精昫竔、焓湜枫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惟精昫竔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26,929,477股,焓湜枫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4,301,075股,合计减持31,230,552股。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