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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4版)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6版)

  

  (上接C4版)

  单位:万元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办公软件等。除此之外,公司的无形资产还包括专利、商标等,主要内容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除拥有前述自有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外,其余土地使用权如下:

  2、注册商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核准境内注册商标共3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3、专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105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权真实、合法、有效,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5、作品著作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3项作品著作权,具体如下: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主要从事体育户外、家居生活、健康护理等消费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体育用品、户外休闲用品、家用电动工具、室内家居用品、个人护理用品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现代家居和通达投资仅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情形。现代家居和通达投资自身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现代家居和通达投资自身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四人通过通达集团(股份代号:00698)间接控制发行人,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通达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为55家(含控股股东现代家居和通达投资,不含发行人及子公司)。除通达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外,四个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为29家。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为8家。上述合计92家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具体如下:

  (1)通达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主营业务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通达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共55家均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其中生产型企业为14家,主要从事手机电脑相关结构件、家电壳体、网通产品、标签标贴和新材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汽车饰件及配件的销售,非生产型企业为41家。

  ①生产型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②非生产型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通达集团及其控制的不从事生产的企业有41家:其中进行贸易、租赁、管理咨询等业务的企业为10家,其余31家没有实际开展具体业务。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含通达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主营业务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通达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之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共有29家,其中生产型的企业为2家,主要从事电脑及配件、电机的生产及销售;非生产型企业为27家,其中从事贸易、租赁、投资咨询等业务的企业为5家,其余22家企业没有实际开展具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3)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主营业务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共8家,均为非生产型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4)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中,属于生产型的企业为16家(不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其中:2家从事标签、标贴的生产及销售,1家从事新材料产品生产及销售,与发行人业务属于不同业务领域;另外13家主要从事手机结构件、家电壳体、网通产品壳体、电脑壳体、变频电机的生产及销售,以及汽车饰件及配件的销售。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述13家主要从事手机结构件、家电壳体、网通产品壳体、电脑壳体、汽车配件、汽车饰件、变频电机生产及销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比较情况如下:

  注:Tongda Overseas Company Limited原为通达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2022年12月,石狮市通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通达电器有限公司将汽车内饰件、新能源汽车电池结构件的生产业务出售给Tongda Overseas Company Limited下属子公司,保留上述业务的销售渠道。2022年12月,通达集团子公司将Tongda Overseas Company Limited 70%股份出售予远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剩余30%股份其继续持有。除此之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表中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生产型企业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综上,从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控制的生产型企业(不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产品的具体用途特点、主要客户、商标商号、原材料、主要技术工艺和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来看,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①经常性关联销售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A、向现代家居的销售

  2019年1月至7月,公司通过现代家居销售产品及模具给Wagner、YETI等客户。为了减少关联交易并提升发行人的独立性,经过各方协商,自2019年7月起,发行人与Wagner、YETI等客户直接签署了销售合同,后续由发行人向其直接销售,剩余少量原来由现代家居与终端客户签署合同但尚未确认收入的模具产品,仍按原合同履行。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与现代家居发生的13.84万元及166.13万元的交易即为剩余的模具产品的交付,后续发行人不再向现代家居销售商品。

  2019年1月至7月在通过现代家居间接销售产品的情况下,现代家居直接对接Wagner、YETI等客户,现代家居作为贸易公司按终端订单金额保留约3%的合理贸易费用。

  B、其他关联销售

  报告期,发行人向通达科技及精密橡塑销售的材料主要是少量通用塑料米及包装材料,系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物资的临时性补充调配,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上述交易金额较小,为小额临时性补充调配事项,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很小。

  ②经常性关联销售对发行人利润总额的影响

  单位:万元

  注:期间费用及利润总额均不含股份支付金额的影响。

  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销售收入占比与成本占比都在下降,对利润总额的影响趋势也与收入成本的变化趋势相同,自2019年7月起,发行人直接向终端客户进行销售,剩余少量模具产品的合同也于2021年上半年执行完毕,发行人不再向现代家居销售产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独立向客户销售超过30个月,稳健发展,经营具有独立性,不构成对关联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

  (2)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①采购商品

  单位:万元

  发行人向通达科技采购模具,主要因为2020年2月之前发行人的模具加工中心尚在建设中,无法自行生产及修改修理模具,所以向通达科技或第三方采购模具。2020年发行人建立模具加工中心后,逐步具备自行开发生产模具的能力。

  发行人向通达科技采购的夹具是生产制程中使用的辅助工具,主要用于协助控制加工对象占据正确位置,以接受施工或检测。因发行人小批量为主的生产形式,导致夹具的品类繁多、价值低、易损耗、采购频度高,从便利性的角度出发,发行人报告期内向通达科技采购夹具,且采购的总体金额较小。

  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的材料为少量通用塑料米、包装材料等,主要系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物资的临时性补充调配,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前述关联采购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在报告期内均不超过2%,关联采购交易对发行人影响较小,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②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A、后勤服务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与通达科技在同一厂区进行生产经营,厂区的后勤辅助服务主要由通达科技提供,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人员后勤费按照发行人员工人数占通达科技厂区总员工人数的比例进行分摊,人员后勤服务的主要内容为人事管理、食堂服务、宿舍管理、IT支持等。

  公共设施费按照公司实际租用通达科技厂房的面积进行计算,公共设施费的主要内容为厂区内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后勤服务费的定价是合理公允的。

  B、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少量劳务,主要是因为生产量波动时对人工的临时性需求调配,上述人员之间的调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发行人接受劳务的价格与发行人的用工成本基本一致。2019年6月开始,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未再发生此类交易。

  C、委外加工

  公司委外加工主要为产能不足时的临时性补充工序或未投入的辅助工序制程。报告期内发行人委外关联方加工金额分别为36.06万元、31.81万元、23.27万元和0万元,金额很小。

  D、修改模具

  发行人向深圳通达电子、通达科技支付修改模具的费用,主要因为2020年2月之前发行人的模具加工中心尚在建设中,无法自行生产及修改模具,模具修改费用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发行人建立模具加工中心后基本能够满足自身修理修改模具的需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接受关联方劳务的金额较小且占营业成本的比重逐年减少,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3)与云顶信息的交易

  云顶信息为公司2019年拓展的客户,云顶信息的主营业务为电动牙刷、冲牙器、消毒架、牙刷旅行盒等口腔护理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亚南系深圳中南弘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深圳中南弘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中南弘远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中南弘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四只私募基金于2020年12月对云顶信息进行了投资,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合计持有云顶信息17.9775%的股权,具体如下:

  注1:深圳中南弘远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厦门中南弘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南弘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南星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弘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只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只私募基金合计持有云顶信息17.9775%的股权。

  注2:王亚南控制的利达资本有限公司持有厦门中南弘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2558%的财产份额;王亚南之子王腾达持有厦门中南星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383%的财产份额。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云顶信息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公司与云顶信息的交易披露如下:

  ①对云顶信息的销售

  单位:万元

  发行人于2019年开始与云顶信息合作开发口腔护理产品,主要为电动牙刷和冲牙器。随着与云顶信息合作的逐步深入及市场拓展的顺利进行,口腔护理产品交易规模和毛利率也逐步提高。

  ②对云顶信息的采购

  单位:万元

  发行人向云顶信息采购少量CPU、电池、PCB板等用于生产口腔护理类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云顶信息采购的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的影响较小。

  (4)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公司向通达科技租赁厂房、仓库等进行生产经营。2019年12月,通达科技以其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鼎山中路89号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向公司作价出资,此后未再发生房产关联租赁的情形。发行人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价格与向非关联方及周边厂房、仓库市场租赁价格基本相当。

  2019年,发行人存在向通达科技和精密橡塑租赁注塑设备进行生产的情况,设备租赁金额很小,自2019年6月开始发行人不再向关联方租赁设备。

  (5)支付薪酬

  单位: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招商银行给予发行人、通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通达(厦门)精密橡塑有限公司三方合计共享的最高授信额度,发行人和其他授信申请人均有连带偿还责任,已经于2019年履行完毕。

  (2)关联方资产转让

  ①向关联方出售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下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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