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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位于乐清市柳市镇后街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含配电设施变压器)转让予乐清市丰基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丰基”),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80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签署合同文本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过户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新厂区建设后产线集中方便管理,为保持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盘活低效资产,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位于乐清市柳市镇后街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含配电设施变压器)转让予乐清丰基。经双方协商,前述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68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位于乐清市柳市镇后街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含配电设施变压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乐清市丰基电气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313560877Q

  注册地址:乐清市柳市镇楼下村工业区东边

  法人代表:陈逸学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8-07

  经营范围:电器配件、五金件制造、加工、销售。

  股权结构:

  

  (二)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乐清丰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公司与乐清丰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的资产为公司单独所有,位于乐清市柳市镇后街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含1台配电设施变压器)。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编号:浙(2018)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44605号

  权力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力性质:出让/自建房

  用途:工业用地/工业

  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3295.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236.47平方米

  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6年02月07日止

  (二)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及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于2005年从天正集团有限公司购入上述交易标的,购入价格为595.24万元,其在天正集团有限公司已计提5年折旧、摊销。

  交易标的账面原值854.95万元,累计计提折旧、摊销811.76万元,账面净值43.19万元,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定价由交易双方综合考虑需求及市场因素协商确定。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2023年2月17日,公司与乐清丰基签署《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乐清市丰基电气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厂房转让、乙方受让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转让标的浙(2018)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44605号工业厂房(包含配电设施变压器1台。)

  2.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3.交易价格: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含税 2,680万元。

  4.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后当日15:00前乙方将定金人民币300万元转让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2023年3月17日前向甲方支付剩余尾款。

  5.甲方收到全款后应于2日内将上述标的移交给乙方,同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涉及税费依法各自承担。

  6.定金规则:

  乙方未按时支付定金的,本合同不成立;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或双倍返还;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转让尾款的,定金不予退还;甲方未按约移交或配合过户的,双倍返还。

  7.甲乙双方免责约定:如本协议经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未通过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中止/终止实施的,本协议自相关事项公告之日起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出现争议友好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且乙方定金支付后成立。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闲置资产符合优化资产结构的需求,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财务支持,对公司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预计为公司带来1,600万元左右的净利润,将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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