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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2月17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81.6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皖天然气”)完成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1月17日为授予日,向266名激励对象授予789.30万股,授予价格为4.8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70万股,上述4名激励对象放弃的7.7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66人变更为262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789.30万股变更为781.60万股。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3年1月17日。

  2、授予数量:781.60万股。

  3、授予人数:262人。

  4、授予价格:4.81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40%确定。

  二、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限售。限售期间若出现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三)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截至2023年2月15日,公司已收到26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781.60万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7,594,96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7,816,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金29,778,86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781.60万股,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2月17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70,404,930.00股增加至478,220,930.00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3,734,2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1%,授予完成后,其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变更为42.60%。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月17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预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皖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价格调整前:7.81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后:7.76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2月22日(“皖天转债”于2023年2月21日停止转股,2023年2月22日起恢复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3号)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公开发行了9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30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皖天转债”,债券代码“113631”。“皖天转债”存续起止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7年11月7日,转股起止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至2027年11月7日。

  一、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3年月1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2月2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根据《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皖天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 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规则,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适用调整公式:P1=(P0+A×k)/(1+k)。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7.81元/股调整为7.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2月22日起生效。“皖天转债”将于2023年2月21日停止转股,2023年2月22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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