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于近日披露了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提示如下:
一、 大智慧相关诉讼基本情况
前期,大智慧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向投资者进行了赔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投服”)及大智慧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张长虹等相关责任方支付公司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中已经支付的赔偿款,并承担全部诉讼费。
其中,中小投服原诉讼金额为861,405.34元,法院最终裁定金额为861,950.50元;大智慧原诉讼金额为324,750,956.10元,追加诉讼金额为10,745,675.39元,法院调减金额为861,950.50元,最终调解金额为334,634,680.99元。
2023年2月14日,中小投服以张长虹已全额向大智慧赔偿案涉损失861,950.50元,且中小投服已获得律师费、诉讼费损失赔偿,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实际履行的理由,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大智慧于2023年2月20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中小投服撤诉。
2023年2月20日,大智慧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法院主持调解下与张长虹达成和解的议案》,大智慧与张长虹已达成调解协议,并于2023年2月20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调解书》,张长虹将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分四笔款项向大智慧支付334,634,680.99元。
二、大智慧相关诉讼结果对公司的影响
本案件大智慧向投资者支付及待支付赔偿款共计335,496,631.49元,张长虹向大智慧已支付及待支付款项共计335,496,631.49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大智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8,155,000股,占大智慧总股本的14.6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所持大智慧股权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采用权益法核算,预计该事项会对公司财务数据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具体赔偿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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