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3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3月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乐 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 公室,邮编:325606,信函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陈冉、黄钰
电话号码:0577-57100785; 传真号码:0577-57100790-2066
电子邮箱:crwu@czt.com.cn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97”。
2、投票简称:“意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9日下午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委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3月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9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17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及生效,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上市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2.5发行数量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70,672,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51,201,60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2.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2.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332.38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调整后: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上市公司将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市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2.5发行数量
截至本议案公告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70,672,000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51,201,60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上市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2.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2.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332.38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2.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16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7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爱钗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7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胜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并施行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发行审核等相关事宜进行了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相关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相关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相关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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