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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 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陈平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收到陈平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 本次减持计划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陈平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 陈平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4.根据陈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减持价格未违反承诺。

  5. 陈平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陈平先生后续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陈平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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