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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17日收到董事莫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莫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莫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莫冰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莫冰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莫冰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下午15:00起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兴业路3012号老兵大厦U谷智创东座6001-6002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用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

  及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洲信息港”)49%的股权及相关债权一并转让,以盘活公司资产,缓解公司的现金流压力,提高公司财务抗风险能力。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同洲信息港尚欠公司3169.92万元。公司判断该笔债权收回的可能性较低,该笔债权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账面价值为0元。对于公司持有的同洲信息港49%的股权,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账面价值为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转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预计本次转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的交易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交易对方尚未确定,暂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同洲信息港股权及债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本次股权及债权转让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股权转让价格以实际签署的交易协议为准,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拟不低于人民币520万元,如果实际情况需要多轮挂牌,则授权公司总经理对公开挂牌价格进行调整,如果为向下调整金额,则每轮向下调整金额不大于50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同洲信息港49%股权

  同洲信息港成立于2012年6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597177107G;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注册地址: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特39号;法定代表人:宋涛;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应用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无线移动电子信息产品、汽车电子产品、LED光电产品、视频云计算系统、系统集成、移动通讯终端、电子元器件、数字电视机顶盒、电视机的生产及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相关资质开展经营活动);通信设备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同洲信息港2012年成立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12月,公司将所持有的同洲信息港的51%股权转让给了成都兆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8月,成都兆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1%股权转让给了福建沐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同洲信息港最新持股情况如下:

  

  同洲信息港2022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经公开信息查询,未发现同洲信息港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持有的同洲信息港49%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情况。该股权已全额计提减值,账面价值为0元。鉴于本次交易对方及成交价格尚未确定,同洲信息港其他股东暂未明确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2、公司对同洲信息港的3169.92万元债权

  同洲信息港2012年成立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12月,公司将所持有的同洲信息港的51%股权转让给了成都兆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此后,同洲信息港转变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上述债权形成于同洲信息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具体形成情况如下:根据同洲信息港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签订的协议,汉口银行向同洲信息港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该笔贷款于2015年10月到期。2015年10月21日,公司代同洲信息港归还了此笔借款;同洲信息港作为全资子公司经营期间,公司还代垫了部分其他经营费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同洲信息港尚欠公司3169.92万元。公司持有的上述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情况。该笔债权已全额计提减值,账面价值为0元。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转让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以实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外转让同洲信息港的股权和债权,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为公司带来正向的现金流,缓解公司的现金流压力;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0日下午15: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7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兴业路3012号老兵大厦西三座一楼共享空间小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于2023年3月9日9:00—17:00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兴业路3012号老兵大厦U谷智创东座6001-6002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兴业路3012号老兵大厦U谷智创东座6001-6002

  电    话:18028758205、18025499135

  传    真:0755-26722666

  邮    编:518057

  联 系 人:谢志胜

  邮    箱:coship@coship.com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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