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四)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导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投保额度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含增值税,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险期限为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责任险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跟踪监督动态调整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董事会授权后的监督管理,根据《公司章程》、《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跟踪监督动态调整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审议<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经理层2022年度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评估报告>的议案》
按照《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跟踪监督动态调整实施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对董事长和经理层2022年度行使董事会授权整体情况及效果进行了评估,并形成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经理层2022年度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导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投保额度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含增值税,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险期限为12个月。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本预案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工作量和专业性,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6万元/年调整为每人8万元/年,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本预案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含12.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8.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购买生产经营使用的原辅材料及支付电费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2023年公司及所属企业将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企业和其他关联方之间有持续业务往来,构成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081,630.09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在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董事张正基先生、路增进先生、高立东先生、许晶先生、焦云先生、郑婷女士已回避表决。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
公司原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冶金”)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之股份已于2022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本次转让完成后,中国铝业持有公司29.10%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关于董事人选变更的约定,经控股股东中国铝业推荐,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提名张正基先生、路增进先生、许晶先生、焦云先生、陈廷贵先生、郑婷女士6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云南冶金推荐,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提名李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对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陈德斌先生、高立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将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分别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含12.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8.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购买生产经营使用的原辅材料及支付电费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对前述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公司保证以暂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8号《关于核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云铝股份向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1,367,759股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7,607,811.9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925,675.12元,其中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00,997,660.67元,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04,928,014.45元,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86号《关于核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21年11月29日,云铝股份向1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9,750,849股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6.6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5,585,043.06元,其中用于“文山绿色铝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75,585,043.0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00,000,000.00元,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0日,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0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前次使用暂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2020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存放在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中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和“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在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账户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二)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使用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三)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和“文山绿色铝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含12.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8.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购买生产经营使用的原辅材料及支付电费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通过以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含12.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使用情况,按基准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0.23亿元。本次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有效期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含12.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此次将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短期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同意公司使用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含12.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监事会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含12.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含12.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以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云铝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云铝股份本次将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含12.3亿元)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云铝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云铝股份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监事会的确认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导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一)投保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投保额度: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含增值税)(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二、履行决策程序情况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责任险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导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稳定发展。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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