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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3-02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 控股股东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君盛”)持有的海南椰岛股份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东方君盛仍持有海南椰岛股份3,504,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若本次拍卖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成交过户成功,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以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1日10时至2023年2月22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上公开拍卖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股份总计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4.48%。

  二、 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

  经公司通过网络公开渠道查询获悉,2023年2月21日10时至2023年2月22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网拍阶段已结束。根据“淘宝司法拍卖网”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本次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海南信唐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王晓晴。

  在本次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人员,尚需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缴纳以及相关手续。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东方君盛仍持有海南椰岛股份3,504,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若本次拍卖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成交过户成功,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以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司法裁定,亦未获悉上述竞买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将积极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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