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ST泰禾 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于2022年9月2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9,778,0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函告,获悉其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2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9,7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价格区间为:【0.90元-1.24元】。
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自前次通过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即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21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上表中泰禾投资的“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与“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差异不等于本次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的原因是:减持计划期间,泰禾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因被司法拍卖而导致被动减持6800万股(公告2023-002)与13224万股(公告2023-005)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情形。
2、本次减持情况与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的函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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