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投资”)的通知,获悉近日金达威投资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二、其它说明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达威投资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 金达威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3. 金达威投资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主要原因是其为借款纠纷案件中的担保方之一,借款纠纷涉及债务约2亿元左右,借款期限至2032年到期,目前该案尚未一审开庭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未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4. 金达威投资目前正在积极解决上述股份司法冻结事项,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