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公告编号:临2023-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提交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方朝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傅祖康、宋浩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朝阳。
方朝阳先生、傅祖康先生、宋浩生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会稽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3-004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人。董事长方朝阳为主任委员,副董事长宋浩生、副董事长傅祖康、董事杨刚、独立董事王高为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独立董事刘勇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生校、董事王强为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独立董事王高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生校、董事长方朝阳为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独立董事李生校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刘勇先生、董事张曙华为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会稽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3-004号)。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金雪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董亚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金雪泉先生、董亚杰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金雪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金雪泉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杨 刚 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EMBA,历任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总裁等职。
杨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金雪泉 男 ,汉族,中国国籍,1970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投资发展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兼党委办主任、第四、五、六届监事会监事,杭州东皇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总监、公司第三、四届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证券投资部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投资部经理,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乌毡帽酒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会星星在酒类销售有限公司监事。
金雪泉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获无异议通过。金雪泉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董亚杰 男,汉族,中国国籍,1987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富士康科技集团MIPBG事业群财经处经管专员、成本主管,淮海控股集团财务经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经理、供应链财务副总监、财务部总监。现任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董亚杰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公告编号:临2023- 010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提交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并选举通过,同意冯梁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冯梁峰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会稽山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3-006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579 证券简称:会稽山 公告编号:2023-008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A310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杨绍线257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虞伟强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独董高健、陈显明,董事金建顺、孙卫江、许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张伟夫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金雪泉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282,377,468股,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1.00-3.00议案及其子议案,且均为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议案,已单独列示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所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均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吴钢 苏致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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