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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9,284,669.9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止目前本次判决结果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未经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杨超与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2022)闽 0211 民初 1859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3年2月22日,公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闽 0211 民初 1859 号】,法院判决如下:

  1、驳回杨超的全部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由杨超负担;

  3、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判决结果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未经审计确认)。

  五、其他说明

  1、本判决尚未生效,对于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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