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纠纷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曾就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美公司)因《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及其仲裁结果,以及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立案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公告(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9月17日、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26日、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的进展公告》(2020-78)、《关于全资子公司就<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事项提起仲裁的公告》(2020-102)、《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事项的仲裁进展公告》(2020-113)、《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事项的仲裁进展公告》(2022-15)、《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16))。
二、本纠纷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为尽快推动嘉华美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公司子公司倍特建安在执行过程中与嘉华美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申请执行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被执行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
(一)在保障预售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甲方同意嘉悦汇项目剩余B、C标段住宅资产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由乙方按照成都市政府关于住宅商品房预售流程方式进行销售,销售获得的所有销售款根据《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成住建规【2022】7号)均进入住建监管账户进行监管,超过监管额度的销售款由法院划付至执行账户,并由法院依法分配清偿给债权人;
(二)甲方同意嘉悦汇项目B、C标段商业资产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置,处置款项由法院依法分配清偿给债权人。
三、本次公告事项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按照《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嘉悦汇项目剩余B、C标段住宅资产由嘉华美公司按照政府商品房预售方式进行销售来实现回款,使得倍特建安工程款优先债权的清偿更有保障。若该事项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应收工程款回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积极正面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执行和解协议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