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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2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12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6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12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3月13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14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9.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同时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保函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3年。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8月2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9月27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東昇光伏科技(香港)有限公司(Dongsheng Photovoltai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11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循环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900万元的反担保额度,反担保期限为3年。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2年12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鑫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 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集成”)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近期公司及阜宁集成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阜宁集成在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租金、名义货价等其他应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

  本次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 住所:盐城市阜宁经济开发区香港路888号(A)

  4、法定代表人:韩春荣

  5、注册资本:27,477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9、其他说明: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租金、名义货价等全部应付款项;主合同项下承担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与其他费用等)。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担保租赁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

  7、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自变更后的主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72,9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62,8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03%。公司及子公司为阜宁集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9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1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15至2023年3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情况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3、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3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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