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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自贡银行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多家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期限两年,额度合计25.1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和重大订单项目执行对资金的需要,经与银行协商同意,公司计划在上述25.15亿元授信额度内向自贡银行申请期限两年,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具体金额、利率等以银行批复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申请借款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有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详情请见公司将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宇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自贡银行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和重大订单项目执行对资金的需要,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直接向银行申请借款,有利于控制财务费用。2.本次交易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3.交易完全遵循市场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本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自贡银行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的主要内容: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多家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期限两年,额度合计25.1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和重大订单项目执行对资金的需要,经与银行协商同意,公司计划在上述25.15亿元授信额度内向自贡银行申请期限两年,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具体金额、利率等以银行批复为准。

  2.公司持有自贡银行15.47%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兼任自贡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对手方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自贡银行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对本次关联交易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申请借款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 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58号

  注册资本:216182.4539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益富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4676556Y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使用资金的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自贡银行15.47%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兼任自贡银行董事。

  3. 自贡银行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经查询,自贡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贷款主体: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 融资机构: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借款金额:不超过8亿

  4. 借款期限:两年

  5. 借款利率:不超过7%(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6. 担保方式:

  (1)由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由权属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龙泉驿区柏合镇经开区新区龙华路以西工业用地(土地证号:龙国用(2010)第115761号,使用权面积126295.8㎡)、位于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356号厂房、办公楼等(房权证号:龙房权证监证字第0668651号、龙房权证监证字第0668652号、龙房权证监证字第0668653号、龙房权证监证字第0668654号,建筑面积共计68832.12 ㎡)提供抵押担保。(3)大股东黎仁超所持公司10,700万股股份提供质押增信担保(待前次质押股份到期后再转质押)。

  四、交易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按照市场方式、双向选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原则进行。自贡银行依照其对借款人的审查标准和流程对借款申请进行资质、合规和风控等审批,公司按照借款申请相关要求提供资料和落实担保措施。借款利率参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商业银行同期借款利率、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交易对方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依赖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有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交易完成后不存在有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借款是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和重大订单项目执行对资金的需要,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直接向银行申请借款,有利于控制财务费用,对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保证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等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通过对本议案以及公司事前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交易通过直接向银行申请借款,有利于控制财务费用,对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保证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等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交易双方按照市场方式、双向选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原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本次申请借款事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本次交易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和重大订单项目执行对资金的需要,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直接向银行申请借款,有利于控制财务费用。2.本次交易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3.交易完全遵循市场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本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借款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16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3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3月1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琳、李大江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股东大会召开的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在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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