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培动力”)控股股东上海华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涧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6,3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华涧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50,000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华涧投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IPO前取得包括公司上市以来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则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华涧投资对华培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减持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华培动力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华培动力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华培动力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5%。因华培动力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3)减持价格: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华培动力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华培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华培动力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限: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华培动力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订减持计划;
(5)本公司减持华培动力股票前,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其他规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华涧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此前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涉及。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减持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华涧投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严格督促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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