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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务决策团队1号员工持股计划 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 2023-02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业务决策团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业务决策团队1号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4日、1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回购的股份??。

  自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5月17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500,000股,最高成交价为30.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78元/股;自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4,300,038股,最高成交价为15.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61元/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总金额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85,000.00元,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上市公司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情形,员工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

  (二) 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1. 公司董事、总裁、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陈平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应回避表决。陈平先生承诺不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 公司董事、副总裁乔嗣健先生,副总裁董晓丹先生,副总裁李生爱先生,副总裁魏佳男女士,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程秋高先生,副总裁张广智先生参与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上述人员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全部资产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云南信托”)设立信托计划进行管理,云南信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投票权等股东权利由云南信托行使,云南信托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 公司员工在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完全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各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均不够对持有人会议施加重大影响。

  (三) 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申请,在2023年2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710,000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业务决策团队1号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0.51%,过户价格为3.50元/股,符合《业务决策团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实际认购股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一致,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至此,公司2023年业务决策团队1号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标的股票已过户完毕。

  三、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陈平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收到陈平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 本次减持计划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陈平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 陈平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4.根据陈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减持价格未违反承诺。

  5. 陈平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陈平先生后续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陈平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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