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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9,970.97万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向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4,263,8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9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金额750,086,469.86元,净额为730,506,535.86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希会验字(2021)00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实施时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监管。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27)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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