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2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本次分红方案可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在红利发放日公布分红金额调整公告,最终收益分配方案则以该公告为准,以确保本次分红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分红款将于2023年2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3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分红确认信息,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3.4咨询办法
(1)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nanhuafunds.com/。
(2)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05599。
3.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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