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32号)同意,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3年2月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多利科技”,证券代码为“00131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35,333,33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在新股上市初期切记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二、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近期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计划或其他筹建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实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汇会计师”)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中汇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审[2022]643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1、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如果未特别指出,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其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报表负债总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
5、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6、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2022年1-6月数据已进行年化处理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2022年1-6月数据已进行年化处理
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其中:分母的利息支出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当期利息资本化部分
11、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注: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四、公司财务报告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一)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审计截止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之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主要采购、技术研发、经营及销售等业务运转正常,主要客户、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
中汇会计师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3]0158号)。
2022年财务报表(经中汇会计师审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21年末增长31.87%,主要系随着公司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业务的增长,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科目增长所致。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21年末增长32.34%,主要系随着公司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业务的增长,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增长所致。2022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较2021年末增长31.45%,主要系公司2022年持续盈利,未分配利润增长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公司盈利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同比增长。2022年和2022年7-12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35,500.87万元和197,429.29万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1.03%和24.60%,主要原因是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销量和渗透率的不断提高,公司对新能源汽车客户特斯拉、理想汽车等的销售收入也随之增长。其中公司2022年对主要客户特斯拉的销售收入为158,470.9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6.15%,公司对主要客户理想汽车的销售收入为38,926.3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6.90%。2022年7-12月对主要客户特斯拉的销售收入为96,947.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00%,公司对主要客户理想汽车的销售收入为21,881.5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18%。受益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2022年和2022年7-12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4,533.16万元和26,124.4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50%和24.2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4,146.61万元和25,790.8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08%和22.41%。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371.36万元,同比增长37.24%,主要系公司2021年新能源汽车配套的零部件业务订单数量增长较快,形成的销售收入在2022年陆续回款,2022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较2021年增加73,851.05万元,使得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2022年7-12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67.99万元,同比下降63.57%,主要系公司业绩持续保持上涨,同时缴纳税金增加。
(二)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已实现的经营业绩,结合下游整车厂2023年第一季度的排产计划情况,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亿元
如上表,公司预计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约为15.94%-28.14%,主要原因是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销量和渗透率的不断提高,公司对新能源汽车客户的销售收入也随之增长。受益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预计2023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约为10.32%-21.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约为9.72%-21.27%。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冲压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销售,产品均为主机厂的汽车配套零部件,所以经营情况与整个汽车市场发展走势息息相关。《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明确培育以私人消费为主体的汽车市场、改善汽车使用环境、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及汽车市场需求更加依赖于消费者市场需求。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汽车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风险随之变大。
宏观经济走势的不确定性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风险,宏观经济运行的下行趋势可能导致居民实际收入及支配收入等指标增速不及预期,导致私人消费者购车意愿降低,影响整体汽车市场的销量,进一步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二)汽车行业政策风险
汽车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稳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此,近年来,国家持续出台了包括《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多项利好政策以扶持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
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受益于国家关于汽车工业及汽车零部件产业的鼓励发展政策。但未来如果因汽车产业政策发生调整,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市场竞争及业务替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属于完全竞争市场,同时面对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的竞争。公司赖以生存的核心竞争力是不断提高技术研发能力以保持高水准的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但公司的发展扩张必然带来新的竞争,如果公司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研发能力下降导致公司产品无法紧跟市场趋势、满足主机厂客户需求,公司竞争力会被削弱,公司业务也会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
(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石油资源日益匮乏,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各个国家的共识。为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2020年4月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延长至2022年底,并明确补贴退坡幅度,稳定市场预期;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为顺应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变革和机遇,公司近年来大力推动技术创新,积极开发新能源汽车的客户市场,并已与特斯拉、理想汽车、蔚来汽车、零跑汽车、华人运通等主要新能源汽车厂商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如果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程度不及预期或公司未能维持并不断开拓新能源整车厂商客户,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五)受整车制造行业发展状况影响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为整车厂商,公司的市场需求与下游整车制造行业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整车制造涉及众多不同工艺,整车制造商通常将除核心零部件之外的其他零部件外发给配套企业开发、制造。在整车制造商成熟的供应体系下,整车商与零部件生产企业之间已形成专业化的分工与协作。目前公司主要客户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上汽集团等均已在国内形成了完善的供应体系,其一级配套商除公司以外还包括华达科技、金鸿顺、联明股份等已在国内上市公司以及其他未上市公司。所以如果下游整车制造行业的发展不理想,会影响到公司产品的销售,从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客户新车型开发带来的风险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整车厂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吸引消费需求,汽车整车厂的车型更新频率不断加快,单个车型的市场周期呈现缩短的趋势,单个车型的销量亦呈现下降趋势。公司对主要客户拟推新车型会进行大量前期投资(如模具、设备等),若整车厂拟推新车型未能合理预计市场需求的变动、未能取得预期销量,或新车型产品开发周期大幅高于计划时间而延迟推出,则公司可能面对前期投资难以收回、车型销售量低于预期、投资周期被迫拖长等情形,导致收益不能达到预期而出现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风险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球范围内多家汽车整车厂和零部件企业都出现停工停产的情形,导致2020年全球汽车市场表现整体较为低迷。2022年3月以来,上海等人流密集的大城市出现较多病例,基于疫情防控下的阶段性封闭管理要求,发行人部分采购、生产及销售等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截至目前,虽然国内新冠疫情总体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新冠疫情的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昆山达亚”)于2019年12月5日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限三年)将于2022年12月到期。依据法律法规,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2022年1-6月昆山达亚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昆山达亚已经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复审,已经江苏省认定机构办公室评审通过且完成公示,尚待取得认定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预计能够顺利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如果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昆山达亚无法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则昆山达亚2022年及以后年度将面临所得税税率提高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以后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六、其他说明
公司股票上市后,社会公众股的比例为25.04%,达到股权分布上市条件的要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买入公司股票,则公司社会公众股的持股比例将可能不满足股权分布上市条件的最低要求,导致公司存在退市风险。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将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加强规则培训,并采取及时办理自愿限制买入公司股票手续等措施,保证公司社会公众股的持股比例满足股权分布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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