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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暨停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股份”)股票将于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2月28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天马”变更为“天马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122”。

  3、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一、证券类型、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示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证券类型:A股

  2、证券简称:由“ST天马”变更为“天马股份”

  3、证券代码: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122”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2月28日

  6、股票停复牌安排:股票将于2023年2月27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3年2月28日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星河”)和原实际控制人徐茂栋在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以支付投资款项、预付采购款、商业实质存疑的交易和违规的关联交易等形式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同时以上市公司名义实施违规借款、违规担保。因此使公司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违规对外担保及原控股股东及关联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严重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及13.3.2条有关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存在未入账借款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6)、《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3)。

  三、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消除情况

  1、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形的消除情况

  2017年至2018年4月期间,公司因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和原实际控制人徐茂栋及其关联方以支付投资款项、预付采购款、商业实质存疑的交易和违规的关联交易、违规借款、违规担保和资金拆借等形式,形成了对公司大额的资金占用。

  为解决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违规事项,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睦德”)、喀什星河、徐茂栋分别于2019年3月9日、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30日、2020年7月28日和2022年3月23日共同或单独向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机构)出具《承诺函》、《承诺函2》、《承诺函3》、《承诺函4》和《承诺函5》,承诺将共同消除公司遭受的损失及或有损失。其中,喀什星河和徐茂栋承担赔偿义务,徐州睦德承担代偿义务。自2019年以来,公司积极通过债权债务抵销、追认股权交易、由承诺人代偿资产收购款以及偿还现金等方式消除前述已确定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违规事项。

  关于本情形的具体消除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事项的清偿及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专项意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更新后)》、《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2、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情形的消除情况

  公司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已全部消除,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本情形的具体消除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银行账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专项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023年2月24日,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同意。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2月28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天马”变更为“天马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122”。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12),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为6,000万元~9,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5,000万元~-95,0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的业绩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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