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3 证券简称:麦澜德 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3月1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展路32号A2栋北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4日
至2023年3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舒柏晛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已经公司于2023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公司于2023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司将在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展路32号A2栋北 公司11楼会议室
邮寄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展路32号A2栋北
邮政编码:210012
联系人:倪清清
联系电话:025-69782957
(三)登记时间:2023年3月10日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展路32号A2栋北
邮编:210012
联系人:倪清清
联系电话:025-69782957
特此公告。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73 证券简称:麦澜德 公告编号:2023-004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
1. 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 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告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经初步核算,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37,675.14万元,同比增长10.28%;营业利润14,877.99万元,同比增长14.44%;利润总额14,881.84万元,同比增长14.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03.72万元,同比增长3.9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25.09万元,同比下降14.70%。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50,769.88万元,比期初增长208.4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35,169.46万元,比期初增长271.8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13.52元,比期初增长178.89%。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投入新品研发,本年度推出盆底诊疗系列新品及女性生殖康复设备新品,为业绩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二是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增长,主要为:a、闲置资金管理收益增长;b、公司承接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及省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获得政府资金支持。
(二) 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总资产同比增加208.4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增加271.8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同比增加178.8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增加,以及公司盈利形成的未分配利润所致。报告期末本公司股本同比增加33.33%,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三、 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73 证券简称:麦澜德 公告编号:2023-006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杨瑞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杨瑞嘉、史志怀、陈彬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杨瑞嘉、史志怀、陈彬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的数量或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杨瑞嘉、史志怀、陈彬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
特此公告。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73 证券简称:麦澜德 公告编号:2023-007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周干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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