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方: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企业名称: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三维”)。
●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与部分合作银行组成的银团签订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贷款合同,贷款用于内蒙古三维BDO一体化项目一期的建设,并由公司为内蒙古三维本次向银团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等额担保。为确保上述贷款合同的履行,内蒙古三维使用自有的土地使用权资产提供抵押。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0万元(不纳入本次担保额度内)。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57,576.2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6%,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为合营企业四川三维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3,2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43%。公司无逾期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BDO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的资金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与部分合作银行组成的银团签订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贷款合同,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为银团牵头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为参加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为代理行(账户行),并由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内蒙古三维本次向银团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等额担保。该等贷款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融资金额以内蒙古三维与银团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贷款资金专项用于BDO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贷款期限为从首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生效日起至[满七(7)周年之日](包括该日)止的期间,共计7年。为确保内蒙古三维与银团签订的贷款合同的履行,内蒙古三维自愿按贷款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内蒙古三维使用自有的土地使用权资产提供抵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贷款合同的银行组成银团与内蒙古三维签订银团贷款抵押合同。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就上述向银团申请贷款的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内蒙古三维实际用款需求及分批提款额度提供等额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均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未提供反担保,内蒙古三维其他股东姚振德同时为内蒙古三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4日、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担保总额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为400,000万元,其中对内蒙古三维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担保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0万元(不纳入本次担保额度内),可用担保额度为27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0MA7YPQ3J2K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陆仟陆佰万元(人民币元)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陈晓宇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低碳产业园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货物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被担保人内蒙古三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姚振德持有其10%股权。
(四)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五)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内蒙古三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银团基本情况及贷款基本情况
借款人: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牵头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参加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代理行(账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保证人: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
贷款期间:
贷款期限为从首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生效日起至[满七(7)周年之日](包括该日)止的期间,共计7年。
贷款用途: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BDO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内蒙古三维
1、担保人: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保证人在本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2,600,000,000.00](金额大写[贰拾陆亿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间:
(1)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如果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上述保证期间规定并不互相排斥,而是补充适用。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乌海BDO项目建设融资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乌海BDO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内蒙古三维偿还债务的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持股90%,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未提供反担保,内蒙古三维其他股东姚振德同时为内蒙古三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担保总体风险可控。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担保总额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为400,000万元,其中对内蒙古三维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57,576.2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6%,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为合营企业四川三维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3,2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43%。公司无逾期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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