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B2幢二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罗卫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罗卫国先生、孟卓伟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史东伟先生、曾学周先生、陈庆辉先生、王泉先生、吴冬先生、包满珠先生、梅婷女士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刘翔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副总裁梅晓阳女士、财务总监孙卫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德志、程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22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02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卫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关联董事罗卫国、史东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23年03月15日(星期三)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B2幢二层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码:2023-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23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02月27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陈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24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15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B2幢二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5日
至2023年3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0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罗卫国、史东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B2幢五层。
(三) 登记时间:2023年03月1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会于会议召开当日13: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卓伟
电话:021-55095580
传真:021-55095580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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