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1、基本每股收益上年同期数系报告期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重新计算所得,除此外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47,821.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0,677.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5,539.1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07%。
2、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为917,173.12万元,较期初增长29.3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758,188.03万元,较期初增长19.05%。
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打造体外诊断领域全生态战略,推动精准诊疗体系深化,在全力保障新冠抗疫的同时,加速推进战略产线突破,推出了呼吸道病原菌六联检、百日咳、HPV 23分型等多款致力于解决行业痛点难点的优质产品。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公司针对新冠产品价格进行了主动调整,并推出了提效保质的快检方案,公司试剂、仪器发货量同比大幅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3.50%,产品技术和性能优势得到广泛认可,在用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口碑。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2022年公司研发支出达2.8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53%。其中,公司进一步增强国际产品开发及注册准入的投入力度,报告期内新获产品注册准入700余项,并持续引进了一批高质量的复合型研发人才,针对重点战略产线启动全面研发布局。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公司2022年度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43.50%,主要系公司试剂、仪器发货量同比大幅增长所致。
2、公司2022年度股本同比增长47.11%,主要系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公告所载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麓松路680号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戴立忠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彭铸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公司在任董事彭铸、喻霞林、刘佳出席会议,戴立忠、范旭、乔友林、王善平、曹亚、肖朝君、方媛、赵汇因出差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在任监事谭寤、冯浪、林玲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彭铸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星星律师、舒超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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