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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0日以邮件方式传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2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险。责任险赔偿限额每年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含,具体均以保险合同为准),保险期间为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聘任张安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战略发展决策,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亚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3-005\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0日以邮件方式传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险。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3-008\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天津亚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或“天津亚信”)

  ★ 投资金额:1,000万元(含,人民币,下同,以最终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行业供需及市场竞争、经营不达预期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布局需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规模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在天津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亚信。本次投资后,公司将持有天津亚信100%的股权。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天津亚信拟注册于天津市南开区,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经营范围拟定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

  以上信息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亚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深化公司在网络安全业务领域的战略布局,开展区域安全规划、智慧城市安全平台、人才招引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拓宽网络安全市场范围,更好地服务天津市、华北地区客户。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资子公司天津亚信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一)本次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行业供需及市场竞争、经营不达预期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加强规范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关注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3-006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本回购方案将按修订后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相应修改。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下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下同)。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28元/股(含,下同),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方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使用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有关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0.2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90.75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8%。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0.2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95.38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4%。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28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亿元和上限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0.28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2、上述股本结构未考虑转融通的股份情况以及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429,441,077.83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人民币2,402,995,743.30元,流动资产人民币2,988,432,117.77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3亿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8.75%、12.48%、10.04%。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上限人民币3亿元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9.80%,货币资金人民币564,527,098.80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人民币1,304,572,592.37元(主要为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通过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

  (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暂无减持公司股票的明确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本回购方案将按修订后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相应修改。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使用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有关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3-007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安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态势感知、数据安全及身份安全业务,任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安清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个人简历

  张安清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硕士学位。2001年至2015年担任趋势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威胁发现设备(TDA)、邮件安全设备(DDEI)等多款产品的研发项目总监;2016年至2020年曾任北京瀚思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瀚思安信(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负责人,负责技术、运营等团队的组建和管理;2020年至2021年任360政企安全交付中心副总经理,负责交付团队和售后技术支持团队的搭建和体系化管理。2022年2月加入亚信安全任安全管理产品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1月起任副总裁兼业务及数据安全平台总经理。张安清先生拥有二十余年网络安全行业从业经验,对安全行业多个领域工作具备丰富的规划、组织和管理经验,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安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64万股,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3-003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注: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451.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11.0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6.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4.5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70,822.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9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64,019.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1.07%。

  2、报告期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在面临国内外宏观环境变化、新冠疫情多次反复等经营环境挑战下,公司坚定执行健康经营的长期发展策略,努力克服不利因素,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22年订单及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保持稳定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451.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2%,主要系公司不断深化产品结构调整、提升安全服务能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产品方面,公司聚焦核心优势赛道,强化在安全软件领域的优势地位,端点安全、云主机安全等优势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在安全服务方面,公司采取产品服务化、服务产品化的差异化发展策略,安全服务业务收入取得高速发展;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立足运营商优势行业,积极拓展金融、能源电力、高端制造、政府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推动行业结构布局日趋均衡。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积极实施降本增效措施,提升经营效率,2022年费用增速较上年同期有所放缓。销售方面,公司继续调整并完善全国各地省办组织架构,深化渠道合作体系,2022年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8.02%,增幅同比明显下降。产研方面,为保持产品核心竞争力及领先性,公司在大终端安全、云安全、高级威胁治理、大数据分析及安全管理、身份安全、威胁情报、安全运营及服务等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产品业务结构调整,同时探索创新商业模式,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8.72%,增幅同比收窄。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48.9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1.07%,主要系公司在2022年2月9日完成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本年盈利所致。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7.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94.56%,主要系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公司采取积极的市场拓展策略,全面布局省办建设,重点聚焦运营商、金融、能源电力、高端制造、政府五大行业,围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行业安全能力提升,全面提升销售、售前、安服、售后四位一体的综合快速响应能力,带动销售费用相应增长28.02%。在积极拓展市场的同时,公司坚持健康发展的长期发展策略,重视基础核心技术研发,培育业务长久发展动力引擎,不断加强核心产品竞争力,创新商业模式,带动研发费用相应增长38.72%。以上两项费用合计增加1.95亿元。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尚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请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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