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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3-05号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满三年任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在深圳方大城T1栋39会议室召开职工大会,选举本公司第十届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经全体职工投票表决,会议一致同意选举熊建伟先生、熊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范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职工代表董事熊建伟先生、熊希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职工代表监事范晓东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8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介

  1、 熊建伟:男,55岁,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熊希:男,41岁,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库工程师、本公司技术信息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总裁助理,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奇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职工代表监事简介

  范晓东先生:37岁,本科学历,2011年进入公司法务部工作,现任公司监事、法务部副部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A股股票8,8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3-04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73,874,22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时,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的原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总金额。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始终秉持“科技为本、创新为源”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将智慧幕墙、光伏建筑一体化幕墙(BIPV)、PVDF铝单板、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等产品打造成为全球行业标杆,方大智慧幕墙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三,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等。报告期内,方大智源科技主修编的行业产品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CJ/T236-2022)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批准发布。公司现有7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专精特新”企业、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形成深圳为总部,东莞、佛山、南昌、上海、成都为制造基地的产业布局,在新加坡、印度、澳洲、孟加拉、香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方大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获得“国际信誉品牌”称号。

  (一)智慧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

  (1)行业发展情况

  建筑幕墙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2022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放在2023年经济工作的首位,随着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的出台,国内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全国各省相继发布2023年重大项目计划以及设置投资增速目标,中国经济复苏正在按下加速键。2023年春节后,全国各地加紧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建筑幕墙行业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主要产品及用途

  智慧幕墙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广泛应用于高端写字楼、企业总部、城市综合体、高档住宅及酒店、城市公共建筑等。

  智慧幕墙及材料产业以智能、低碳、环保、可持续为发展方向,推动我国幕墙及新材料行业发展。公司拥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及先进的PVDF铝单板生产制造基地,集节能、环保、智能于一体的智慧幕墙系统广泛应用于全球160多个城市的重大工程,多次荣获我国建筑领域最高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竞争力居全球同行业前列,是全球高端幕墙的知名品牌。

  (3)公司所处的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的市场地位

  近年来,国内建筑幕墙市场逐步成熟,行业竞争加剧。规模较小、资质条件较弱的中小型企业逐步被市场淘汰,行业集中度提升。行业龙头公司在高端幕墙市场凭借管理和品牌优势扩大市场占有率,发展速度有望进一步提升。智能化、装配化、BIM、VR等技术为主的科技创新持续深化,未来伴随产业升级浪潮,绿色建筑、科技创新、信息化等将成为行业新一轮成长周期的重要推动力,国内建筑幕墙市场对于行业领先公司的发展空间依然前景广阔。

  方大建科拥有我国幕墙设计和施工企业的最高级别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是我国幕墙行业的头部企业之一。方大建科公司先后获得国家建筑行业最高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中国建筑装饰奖以及省部级以上奖项200多项。方大建科公司先后参与编制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20余项国家或行业标准,创造了中国企业新纪录18项,是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在全国同行业中率先设立了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工程技术中心、研究设计院等研发机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二)轨道交通屏蔽门设备产业

  (1)行业发展情况

  作为高端制造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轨道交通装备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及建设规划密切相关。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新基建”、“双碳”等战略目标深入推进,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仍具有广阔的发展机遇及偌大的市场空间。2022年12月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要求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点城市群率先建成城际铁路网,推进重点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并与干线铁路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000公里、新增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3,000公里,累计完成投资额有望超过3万亿元。在轨道交通线路里程持续增长的同时,前期建成的部分轨道交通屏蔽门项目亦进入维护期,未来维护服务业务也将迎来持续稳定的发展空间。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站台屏蔽门系统,同时提供以上产品的运维服务。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安装于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边缘,将行车轨道区与站台候车区隔离,设有与列车门相对应、可多级控制开启与关闭的连续可移动的门体屏障,包括全高封闭式屏蔽门系统、全高非封闭式屏蔽门系统、半高屏蔽门系统。此外,公司已在全球率先成功研发能够适用于高速铁路复杂环境下的站台安全门系统,能够实现根据进站高铁的不同车型,智能化对应列车门开启站台安全门,目前处于市场推广验证阶段,尚未实现对外销售。

  (3)公司所处的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中国较早从事地铁站台屏蔽门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和运维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之一,牵头起草并修订了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的国家首部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CJ/T236-2022)。公司的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安全门产品被国家工信部授予“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方大智源科技先后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证书、广东省智能轨道交通站台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科技进步奖、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等多项荣誉和资质。

  公司在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领域通过20年不断深耕细作,在境内市场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凭借技术优势不断开拓国外市场,先后获得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哥伦比亚等国家的地铁站台屏蔽门系统产品订单,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在全球承接了100多条地铁站台门项目,共计超过80,000个站台门单元,已经成为全球性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供应商之一。

  (三)新能源产业

  公司一直践行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理念,是我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制造与集成和运营的较早开发者和应用者,拥有成熟的技术。公司建成了我国第一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建筑和多个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公司的江西萍乡分布式光伏电站、南昌市江西五十铃汽车停车场光伏电站、广东东莞松山湖基地光伏电站等一直保持高效运行,为公司持续贡献稳定利润及现金流。

  (四)房地产产业

  2022年底,房地产政策进入全面宽松周期,信贷支持、债券融资支持、股权融资支持、内保外贷等融资政策持续放松,热点城市积极纾困楼市需求端,利好政策强势托底,有关部门在加大政策松绑力度的同时也为地方因城施策释放空间。特别是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3年经济工作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要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都意味着房地产市场的未来预期正在转好。

  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在深圳市和南昌市。深圳市场的热度和需求依旧比较集中,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先行示范区,强劲的发展趋势会被更多投资者认可。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与普华永道联合发布的《机遇之城2022》报告显示,深圳在“技术与创新”“宜商环境”领域排名位居全国第一。深圳宜居宜业宜商的积极形象得到了更多认可,城市魅力、影响力投射趋强趋广。

  2022年,受疫情及经济下行影响,南昌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下滑明显,商品房市场消费疲弱,但市场已进入调整期末端。展望2023年,在宽松政策以及国内宏观经济回暖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成交将有所改善,中长期来看,南昌房地产市场总体将呈现销售量价都趋稳的态势。

  2023年公司地产业务的主要任务是加大深圳方大城项目出租率和尾盘销售,并大力推进南昌方大中心项目的销售工作。同时,公司还将根据最新政策,整合优化公司现有资源,稳步推进深圳横岗大康项目、深圳福永方大邦深两个城市更新项目的申报及审批工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六节“重要事项”。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建明

  2023年2月28日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23-02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本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本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846,975,948.4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82,933,854.32元。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二节”中“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和“第十节 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本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1,736,956.6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290,879,760.71元,减派发2021年度股利人民币53,693,711.35元后,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225,449,092.72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73,874,22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53,693,711.35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时,总股本若发生变动,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的原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总金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时按照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要求,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对自身提供自有物业抵押担保等各种担保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预计担保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包括目前担保余额中在本次授权期限内到期需续期的担保金额以及新增担保金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超过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各担保单位和被担保单位之间(包括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聘任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熊建明先生、林克槟先生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亚英、曹钟雄先生和詹伟哉先生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含独立董事)和监事年度津贴方案: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6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8万元人民币(含税),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3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3年2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第2-5、7、8、10、11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非独立董事简历:

  1、熊建明:男,66岁,工商管理哲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110,257股。曾任职于江西省机械设计研究院、深圳市人民政府蛇口区管理局等单位,曾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第二、三、六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第五届政协委员。与公司其他董事存在关联关系,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林克槟:男,46岁,大学本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曾任公司财务总监。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1、黄亚英:男,61岁,法学硕士。现任本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北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西北政法学院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曹钟雄:男,45岁,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数字战略与经济研究所所长,从事新经济、企业战略等研究与咨询工作。曾任中国化工集团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詹伟哉:男,59岁,博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深圳市江财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德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大学经管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数学统计学院客座教授,江西财经大学兼职导师。曾任华安保险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3-06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下午2:45,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23年3月9日。

  B股股东应在2023年3月9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9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详见附件一)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2年度述职。

  特别说明:

  (1)以上第6项提案需以特别决议,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董事、监事选举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3)以上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2023年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中。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9层

  邮政编码:518055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86(755)26788571-6622

  传真:86(755)26788353        邮箱:zqb@fangda.com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一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55,投票简称:方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8中有5个需表决的子议案,8.00 代表对议案以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 8.01 代表对子议案 8.01 进行表决,8.02 代表对子议案 8.02 进行表决,依此类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23-03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本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846,975,948.4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82,933,854.32元。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二节”中“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和“第十节 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本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1,736,956.6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290,879,760.71元,减派发2021年度股利人民币53,693,711.35元后,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225,449,092.72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73,874,22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53,693,711.35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时,总股本若发生变动,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的原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总金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本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公允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真实、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公司关于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曹乃斯女士和叶志青先生作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3年2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第1-5、7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

  曹乃斯女士:45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副总经理职务。曾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监察部部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方大建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方大建科华南分公司总经理等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叶志青先生:49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本公司监事、方大建科设计院副院长、方大建科总经理助理、方大建科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等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A股股票29,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23-07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2022年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22年度上述审计机构审计酬金为人民币 150万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俊超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高升,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由于工作安排原因未参与项目2年);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佳绮,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9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高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佳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拟为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一致。定价原则是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均就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圆满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容诚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3、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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