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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京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依法行使职权。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绩效考核标准以及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薪酬方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监事,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其中敞口授信10亿元,低风险授信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联科新材料办理三角轮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拟通过三角(青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客户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轮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三角(青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每月根据公司开具给三角轮胎货款的发票金额买断,费用按照发票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公司预计2023年该业务发生金额将不超过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2023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董事会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即: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山东联科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联科化学有限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2023年年度内,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含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购买,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累计额度。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纯碱价格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同意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由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6.股票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858.35万元(含本数),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2022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4,385.02万元,根据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将超出部分5,018.71万元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扣减后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1,858.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募集资金的投向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摊薄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及分红制度,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修订及变化、决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时机和实施进度、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具体认购办法、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用途等;

  (2)签署、修改、递交、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等),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

  (4)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7)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2,245,719.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0,199,141.87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2,224,571.93元和向股东分红款91,897,25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323,039.22元。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在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3号),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5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4.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9,285,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52,972,160.39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96,312,839.61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6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永证验字(2021)第21001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修订)》(深证上〔2022〕12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10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吨/年硅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时间调整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0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吨/年硅酸项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经建成2条生产线,分别于2020年12月底、2021年7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第三条线预计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所迟缓,未能如期完成建设。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董事会决议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0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吨/年硅酸项目尚未整体完工,已建成两条生产线,分别于2020年12月底、2021年7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根据要求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16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他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实际资金需要,推动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公司子公司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新材料”)、子公司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卡尔迪克”)、子公司山东联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贸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额度(联科新材料、联科卡尔迪克资产负债率低于70%),担保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56408991XK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有根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04日

  注册资本:1170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东红路48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股权结构: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9.59%股权;葛书菡、葛名杨等9名股东持有0.41%股权。葛书菡、葛名杨等9名股东多数为自然人,其资产有限且为此提供担保事项有困难,为了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并考虑到上述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明显合理性和必要性,因此上述少数股东无需按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

  3、 主要财务指标:

  

  (二)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92480339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吴晓林

  成立时间:2006年09月11日

  注册资本:31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榆东路558号(住所)、东红路4688号(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沉淀水合高分散二氧化硅、工业硅酸钠、饲料添加剂、高分散二氧化硅功能性材料生产销售;工业硫酸钠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股权结构: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6.98%股权;Caldic International Beheer B.V.持有3.02%股权。Caldic International Beheer B.V.为外资公司,持股比例较小,为了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其未按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

  4、 主要财务指标:

  

  (三)山东联科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联科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1MA7CKT4Q7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晓强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05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潍坊市青州市鲁星路57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股权结构: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

  3、 主要财务指标: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2023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8,4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69%。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此担保预计事宜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对本次对外担保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专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不含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购买,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累计额度。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等。

  3、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4、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5、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的总额度。

  6、决策及实施方式:本事项经公司2023年2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董事长根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相关业务的协议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

  2022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经核算,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2023年薪酬方案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按月发放。

  2、监事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以上薪酬方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并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奖励,公司将视当年经营业绩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绩效奖励金额,其具体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绩效管理规定和考勤管理规定等需扣减的薪酬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业绩,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和2023年度薪酬方案。

  四、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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