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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定点函自愿性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 “定点函”不是供货协议,尽管公司和客户都有履约能力,但最终的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 钠离子电池技术是公司新投产的产品技术路线,公司虽已将赣州工厂部分三元电池产能改造为钠电池产能,具备了钠离子电池产品量产条件,但后续在进一步满足客户要求或产业化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 通知书概况

  近日,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集团”或“客户”) 的“EV3钠电池定点函”(以下简称“定点函”)。定点函显示,客户将向公司采购钠离子电池包总成,并要求公司在2023年6月30日前启动量产。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秉持“投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技术开发思路,在多条技术路线都有丰富的技术储备。此次公司获得钠电池定点函,标志着公司钠电池产品获得客户的认可,迈出由实验到市场的关键一步。

  钠电池产品的量产将有助于公司丰富产品结构,满足不同终端客户的需求,为后续开拓更多的国内外优质客户奠定良好基础。

  三、 风险提示

  “定点函”不是供货协议,尽管公司和客户都有履约能力,但最终的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钠离子电池技术是公司新投产的产品技术路线,公司虽已将赣州工厂部分三元电池产能改造为钠电池产能,具备了钠离子电池产品量产条件,但后续在进一步满足客户要求或产业化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新产品的生产准备与交付工作以应对上述风险,保证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前启动量产。

  四、 其他说明

  该公告属于公司自愿性披露公告。除与客户签订相关保密协议,或涉及重大商业机密外,公司将在满足如下条件之一时披露相关事项。

  1、 新客户给公司发送定点信、采购意向书等类似文件且预计销售金额占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时;

  2、 客户给公司发送新技术路线产品的定点信、采购意向书等类似文件且预计销售金额占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时。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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