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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2023年2月,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合计为37,842,815.3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简称“归母净资产”)的0.68%。

  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三名关联董事丁峰先生、雷信生先生、吴海波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2、截至2023年2月,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含税,未经审计)

  单位:元

  

  除上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外,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继续开展业务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若该等关联交易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届时公司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或公司届时按照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胥骥。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住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22号。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通信工程、电信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总资产53,827.23万元,净资产24,862.5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9,846.6万元,净利润6,512.0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3,333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1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服务器、计算机、云计算、存储产品、交换机、工作站、周边设备等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承包信息技术工程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所承包工程提供相关配套的信息技术产品(包括进口和租赁);提供售后和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07,317.02万元,净资产18,275.3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58,706.83万元,净利润2,141.2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喻煌。注册资本:1,650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园1、2号楼。经营范围: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以及其他与光纤相关的各种技术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8,783.22万元,净资产44,821.9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6,783.77万元,净利润378.8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117,098.4634万人民币,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工业互联网、物联网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含光纤预制棒、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相线(OPPC)及金具和附件、电力导线、电线、电缆及相关材料和附件、通讯线缆及附件、海底光缆、海底电缆及海底通信设备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数据中心、通信站址、工业用智能控制设施所需配套网络能源基础设施产品(含电源、高低压成套配电、蓄电池、精密温控、智能采集管理设备、智能管理软件)的规划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修和咨询;光纤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设备、光模块、终端设备及相关通信信息产品、智能交互产品、通用服务器、存储产品、计算机及配套设备、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化软件、应用软件、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系统集成、代理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中心业务;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588,032.13万元,净资产1,259,209.4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631,498.03万元,净利润35,563.3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美国美光通信有限公司(U.S.Meiguang Telecommunication Inc.)。注册资本:5万美元。住所:旧金山市蒙哥马利大街300号535单元(300 Montgomery Street, Suite 535 San Francisco)。经营范围:从事通信产品研发、市场(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际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美国美光通信公司总资产1,142.45万元,净资产487.2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21.53万元,净利润24.9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亚晋。注册资本:34,459.96万人民币。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76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光纤、光缆及光通信传输设备器材与光通信元件之行销、流通及材料供应,设计与承包电信线路及资讯系统网络工程(需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提供相关的产品及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128,784.15万元,净资产45,581.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37,674.16万元,净利润214.89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光纤小区三栋七楼。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3,764.7万元,净资产2,373.9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448.22万元,净利润595.9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珂。注册资本:4,998.38万人民币。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从事光电技术、物联网技术、传感技术、交通技术、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电子信息技术、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批发兼零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交通控制设施安装;消防设备、安防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兼零售与技术服务;自有成果的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0,213万元,净资产6,977.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717.62万元,净利润885.8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芳。注册资本:2,644.854万人民币。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保障组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酒店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认证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9,207.1万元,净资产4,373.1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788.02万元,净利润19.8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西良。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208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家政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282.93万元,净资产1,804.2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245.09万元,净利润125.1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武汉网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春琳。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吴家湾紫菘花园小区烽火科技大楼9楼。经营范围:质检技术服务;实验室检测仪器及设备研发、批发兼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网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6,843.03万元,净资产12,442.6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657.2万元,净利润1,670.9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尧。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园线缆大楼三楼局部。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务器、计算机、存储产品、云计算、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及相关部件的技术和产品、光纤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设备、光模块、终端设备及通信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智能交互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信息安全软件、信息安全设备、人工智能应用软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云储存服务;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集成、运营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信息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服务、运营和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货物及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52,559.02万元,净资产10,207.1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3,918.83万元,净利润187.1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杰。注册资本:75,790.51万人民币。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经营范围:硏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专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947,864.91万元,净资产1,058,502.7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953,607.56万元,净利润72,067.5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锐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峰。注册资本:26,672万人民币。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附4号。经营范围:光纤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纤制造;光缆制造;光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6,497.12万元,净资产49,372.6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2,336.06万元,净利润6,735.6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畅。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777号A座2F-201室。经营范围:量子信息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922.53万元,净资产1,721.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98.87万元,净利润0.99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6、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宣泽。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街邮科院路88号1幢1-3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50,374.92万元,净资产11,925.3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273.31万元,净利润-2,358.7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7、武汉光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亚雄。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四路37号。经营范围:金属制品和塑料制品设计、制造及销售;承接通信工程(专营除外)、交通道路工程及产品设计、制造及销售;电力设备及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汽车销售(不含小汽车);金属材料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国家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光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1,687.28万元,净资产9,031.8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766.76万元,净利润-787.8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8、长飞(武汉)光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昕。注册资本:4750万人民币。住所:武汉洪山区关山二路四号。经营范围:特种光纤、光器件、光传感和其他光系统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通信工程设计、安装、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飞(武汉)光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3,709.43万元,净资产7,516.9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2,888.16万元,净利润219.2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9、深圳市虹远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德祥。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龙井商业中心八楼。经营范围:射频有源模块、光通信模块及组件、无线通信设备、射频无源器件及系统、电源模块和电源系统、通信设备及部件的研发和销售及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技术开发与销售、设备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许可经营项目是:射频有源模块、光通信模块及组件、无线通信设备、射频无源器件及系统、电源模块和电源系统、通信设备及部件的生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虹远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692.56万元,净资产3,062.6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584.31万元,净利润-261.6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交易是公允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3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发生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价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2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锋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宣泽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丁峰、雷信生、吴海波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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