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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锦宇女士的辞职报告,朱锦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锦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司及董事会对朱锦宇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科技”)分别于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伙伴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同意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在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当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

  在年度总授信及担保总额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和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号)。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万无线”)与厦门今日头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日头条”)签署了《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亿万无线向今日头条就亿万无线与今日头条业务合作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亿万无线与今日头条签署的2023年《代理商数据推广商务合作协议》《电商营销服务商数据推广商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止。前述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并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09月2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110号鼓楼街道办事处办公楼231室-553

  法定代表人:刘江华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移动互联网数字营销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丙方):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厦门今日头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债务人(乙方):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保证合同》项下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数据推广费用;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因乙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和应赔偿的全部损失;手续费等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或保全保险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以及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和款项(统称“被担保债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3)]年止。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3)]年。若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该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3)]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为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3)]年。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195,7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7,61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6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 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代理商数据推广商务合作协议》《电商营销服务商数据推广商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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