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并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发行审核等相关事宜进行了修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照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规定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相应调整了相关表述。
公司董事会对修订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金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为准。
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68,445,420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同时,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编制了《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编制了《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7号)。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余良军先生、李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栋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谭良谋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并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发行审核等相关事宜进行了修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照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规定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相应调整了相关表述。
公司监事会对修订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金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为准。
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68,445,420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同时,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因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预案等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相关调整符合现行规则的具体规定,有利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因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轻烃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6、审议并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填补回报措施合理、可行。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3月16日下午14:3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426号中海油大厦9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1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15日9:00-11:30及14: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426号中海油大厦9楼。
4、 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yussen.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良谋 毛敏
电话:0752-5962808 传真:0752-5765948
电子邮箱:stock@yussen.com.cn
6、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6
2、投票简称:宇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