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1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付后升,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万斌,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硕贝德、熊猫乳品等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汤节节,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199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07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后升、签字注册会计师万斌、签字注册会计师汤节节、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16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良好地满足了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与独立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职业资格,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与丰富的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工作的质量,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含税)。
3、监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监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谊众”)董事会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同意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5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774.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171.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3,603.05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93,603.05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01Z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542.2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0,523.9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80,523.90万元,其中账户活期金额46,723.90万元,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账户03803980040025421、310069192013004170766、03803980040025439、121938467310102均为上海谊众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121945290510909为全资子公司联峥科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121938467310804、310069192013004751453为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所购买未到期结构性存款金额33,800.00万元,存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展及需要,为全资子公司联峥科技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联峥科技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21945290510909,并于2022年2月8日与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情况详见本节之“(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2,358.49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01Z0204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6,030,479.15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够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上海谊众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谊众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海谊众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2月27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相关风险提示:虽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谊众”)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内办理具体操作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内办理具体操作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其风险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风险的管控。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发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一)《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3日
至2023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3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 3月 30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00-16:00)
股权登记日:2023年 3 月 28 日
(二)、登记地点: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仁齐
路79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
卡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人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3、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
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签署。
4、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上述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现场办
理;或在不晚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nfo@yizhongpharma.com 进行出席回复。
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检查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邮编:201401
电话:021-37190005
联系人:方舟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为切实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体人员的健康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建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3年3月8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在积极推进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各专委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务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 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口径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16,464,091.82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后,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104,817,682.64元。经董事会决议,2022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并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 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43,166,400 元, 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0.22% 。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3,888,000 股,合计转增 14,388, 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 58,276,8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长期发展需要,在充分考虑到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事项。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权益分派对上述公司每股收益、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及股本结构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二) 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劲松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口径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16,464,091.82 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后,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104,817,682.64元,公司预计未来短期内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2022年度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发现金红利3 .00元( 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43,166,400 元, 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0.22% 。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3,888,000 股,合计转增 14,388, 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276,800股。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9、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5、关于提请召开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若鋆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口径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16,464,091.82 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后,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104,817,682.64元,公司预计未来短期内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2022年度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发现金红利3 .00元( 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43,166,400 元, 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0.22% 。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3,888,000 股,合计转增 14,388, 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276,800股。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6、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0、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监事2023年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监事2023年的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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