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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项目名称:天津项目1号地东区、1号地西区和7号地西区项目

  ● 募集资金总额:179,000.00万元

  ● 项目延期时间:至2026年3月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电子城高科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天津项目(工业用地)和朔州项目(住宅用地)投入,目前天津项目所募17.9亿元资金已投入使用约8.51亿元,主要用于1号地东区、1号地西区和7号地西区项目投入。因天津项目1号地东区、1号地西区和7号地西区项目受新冠疫情影响,开发建设及产业招商进度延后,根据天津市打造科技创新新格局的战略布局,围绕国家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创新平台+企业孵化+产业园区”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响应西青区产业规划,拟对其未建设部分调整施工进度,以满足后续市场需求。预计2026年3月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一)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于2016年7月19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编号为2016-037《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共计218,891,916股,价格为11.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09,999,995.16元。2016年8月24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6)010533-2号)。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0,097,402股增至798,989,318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天津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85,078.37万元。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12.31),单位:万元

  

  (二)部分募集资金延期的原因

  因天津市西青区产业规划调整以及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天津项目开发建设及产业招商进度延后。根据天津市打造科技创新新格局的战略布局,围绕国家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创新平台+企业孵化+产业园区”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响应西青区产业规划,保护股东权益,拟对其未建设部分调整施工进度,以满足后续市场需求。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3月。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天津项目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响应西青区的产业规划定位及各类消费新业态新需求拓宽营销渠道,增强竞争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向科技服务业转型,创造更高经济价值。

  本次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项目的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延期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天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电子城高科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投资建设的新型产业园区项目,也是天津市西青区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项目。西青区以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协同创新,发挥天津电子城的平台产业作用,探索建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规划设计适应天津市及西青区的整体发展趋势,项目的建设运营是电子城高科以科技空间为载体,全面深化科技服务转型的重要举措。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随着京津冀协调发展的深化,首都经济圈建设和京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京津冀区域内各要素市场的全面流动开启,天津市承接北京市产业转移的进程在加速。天津市的产业地产项目广泛分布于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充分依托各自的区位优势和政策环境,支持当地的经济发展。西青区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充分发挥产业实力雄厚、地理空间优越、产业资源富集、文化底蕴深厚等优势,着力打造智能制造优势产业集群,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经公司审慎论证,公司认为“电子城西青1号地东区项目”、“电子城西青1号地西区项目”、“电子城西青7号地西区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具备投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天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延期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3月。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性决策,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议案》的决议。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因受天津市西青区产业规划调整以及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影响,电子城天津项目延期,本次延期未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清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天津项目(工业用地)和朔州项目(住宅用地)投入,目前天津项目所募17.9亿元资金已投入使用约8.51亿元,主要用于1号地东区、1号地西区和7号地西区项目投入。

  目前,因天津项目1号地东区、1号地西区和7号地西区项目受新冠疫情影响,开发建设及产业招商进度延后。根据天津市打造科技创新新格局的战略布局,围绕国家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创新平台+企业孵化+产业园区”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响应西青区产业规划,保护股东权益,拟对其未建设部分调整施工进度,以满足后续市场需求。公司拟将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23-018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过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MTN254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7日及2021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发行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23京电子城MTN001”),发行额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3年(起息日:2023年2月28日,到期(兑付)日:2026年2月28日),发行利率为4.59%。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可以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查询。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金峰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天津项目(工业用地)和朔州项目(住宅用地)投入,目前天津项目所募17.9亿元资金已投入使用约8.51亿元,主要用于1号地东区、1号地西区和7号地西区项目投入。

  因天津项目1号地东区、1号地西区和7号地西区项目受新冠疫情影响,开发建设及产业招商进度延后。根据天津市打造科技创新新格局的战略布局,围绕国家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创新平台+企业孵化+产业园区”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响应西青区产业规划,保护股东权益,拟对其未建设部分调整施工进度,以满足后续市场需求。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3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因疫情影响下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临2023-016)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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