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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出租房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3-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房屋租赁合同

  ● 合同期限:租期自2023年2月24日到2035年2月23日止,共12年。

  ● 合同租金:租金按年计价,第一、第二年年租金给予优惠,每年年租金为100.50万元,第三年租金为201万元,第四年起年租金每三年增长3%,租金合计23,217,270.84元。

  ● 合同出租方: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金联)

  ● 合同承租方:绍兴市青湖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湖商业公司)

  ● 本次房屋出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对公司经营有正向影响。

  一、 租赁合同签订情况

  2023年2月2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金联与青湖商业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128号的房产出租给其用于酒店或公寓及商业配套经营,租期12年,自2023年2月24日到2035年2月23日止;租金按年计价,第一、第二年年租金给予优惠,每年年租金为100.50万元,第三年租金为201万元,第四年起年租金每三年增长3%,租金合计23,217,270.84元。

  同时,青湖商业公司的股东杨明(持股65%)、李飞(持股20%)与香溢金联签订《保证合同》,杨明和李飞为青湖商业公司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全部义务向香溢金联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房屋出租前为闲置状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租赁价格以评估价为依据,通过公开征集意向方后以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该合同签署在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以内,无需提交董事会。

  二、 承租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绍兴市青湖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MABTUYL97L

  法定代表人:杨明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2022年8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人民中路208号1楼1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餐饮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文化场馆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棋牌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洗浴服务;足浴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青湖商业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香溢金联

  承租方:青湖商业公司

  1. 租赁房屋

  房屋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128号,房屋主楼建筑面积约8,307.45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921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约2,518.1平方米,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为准。房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商业用房,无抵押。

  2. 租期:租期12年,自2023年2月24日到2035年2月23日止。

  3. 经营模式:房屋租赁用于酒店或公寓及商业配套经营。本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一切的生产、经营责任,包括安全生产责任,所有的生产经营必须合法合规,经营期间不得非法、违法经营,且应在营业前领取消防、环保、卫生、电力、水务、税务、工商等职能单位的各类证件和验收。

  4. 租金

  租金按年计价,第一、第二年年租金给予优惠,每年年租金为100.50万元,第三年租金为201万元,第四年起年租金每三年增长3%,租金合计23,217,270.84元。

  租金采用“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首期租金100.50万元,并于2024年2月28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100.50万元。第三年起租金每6个月(每6个月作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一次,即在下一个支付周期开始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

  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前,需交纳承租保证金50万元。

  5. 其他约定:承租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增资,实缴注册资本增加从100万元至1,000万元,其中第一期500万元在合同签订15日内到位。

  6. 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承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擅自将房屋整体转租;拖欠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达2个月的;因承租方过错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违法经营、无证经营或被刑事处罚的;违反消防有关规定,致使租赁房屋产生重大隐患。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运营维护成本,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首期租金100.50万元。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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