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证券简称:理工能科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2023 年3月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郑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周方洁先生
2、副董事长:杨柳锋先生
3、董事会成员:周方洁先生、杨柳锋先生、王帅先生、于雪先生、欧江玲先生、卢研先生、阮殿波先生(独立董事)、史建兵先生(独立董事)、吴建海先生(独立董事)。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审计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吴建海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阮殿波先生、董事杨柳锋先生
2)、提名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阮殿波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史建兵先生、董事长周方洁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史建兵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吴建海先生、董事王帅先生
二、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郑键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庞银娟女士、姚朝越女士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周方洁先生
2、副总经理:杨柳锋先生、于雪先生、王惠芬女士、卢研先生、李元军先生
3、财务负责人:王惠芬女士
4、董事会秘书:暂时空缺,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5、其他人员:
(1)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庞银娟女士
(2)证券事务代表:竺幽斐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如下: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
周方洁先生:
1964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国家863专家库专家,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机械电子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兵器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浙江省第二届科技新浙商、宁波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宁波市十大青年科技创新奖、宁波市劳模、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荣誉称号、入选宁波市“4321人才工程”、获第四届“科技新浙商”称号。历任北京理工现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政协第十二、十三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方洁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天一世纪4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642,721股。
周方洁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卢研先生:
1987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任公司环保运维总监。
卢研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外,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王帅先生:
1988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金融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原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顾问、综合投资部门负责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SZ.002286)监事。现任嘉兴厚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王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杨柳锋先生:
1979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工程总监、生产总监、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
杨柳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于雪先生:
1980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电力、建筑造价员,助理工程师。主要荣誉: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3年电力行业工程造价管理优秀成果二等奖、电力工程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历任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副经理、技术部经理、技术中心经理、市场策划部经理、客户服务中心经理、企划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博微广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雪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雪先生通过持有宁波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91,400股)68.3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欧江玲先生:
1974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历任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欧江玲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外,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史建兵先生:
1966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历任浙江省司法厅主任科员、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中国计量大学兼职教授、浙江理工大学兼职教授、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杭州小易医养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史建兵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史建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阮殿波先生:
1969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历任宁波中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宁波大学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特聘院长,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校外导师,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防科技创新特区项目专家组专家,中国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务理事,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客聘研究员,中国超级电容产业联盟副理事长,中国电工技术学会超级电容器与储能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dvanced Capacitors,Advisory Board,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高级会员,《储能科学与技术》期刊副主编,《电力机车与城轨车辆》与《硅酸盐学报》期刊编委,宁波二黑科技有限公司、台州闪能科技有限公司、银贮(宁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阮殿波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阮殿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吴建海先生:
1979年7月11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杭州亨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伯仲荟(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部科技产业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草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鼎致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亨石佰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亨石科技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晟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纳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启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清大望高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瑅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沃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盈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亨石佰川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杭州字符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亨石科创园区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亨石控股(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亨石企业管理顾问(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蛙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上德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川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吴建海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吴建海先生与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王惠芬女士:
1963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宁波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成功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财务中心主任,中国春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宁波保税区理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王惠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元军先生:
1971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天一世纪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区域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天一世纪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元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竺幽斐女士:
1981年出生,共产党员,本科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公司法务负责人。除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外,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庞银娟女士:
1978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现任公司监事、会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22证券简称:理工能科公告编号:2023-011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3月1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与会职工代表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庞银娟女士、姚朝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庞银娟女士、姚朝越女士简历请见附件),庞银娟女士、姚朝越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声明:新一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不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庞银娟女士、姚朝越女士简历
庞银娟女士:1978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现任公司监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庞银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监事的情形。
姚朝越女士:1986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生产部助理、项目部助理、总经理工作部秘书。现任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主管。
姚朝越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22证券简称:理工能科公告编号:2023-014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3月1日下午在宁波市北仑保税区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郑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键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322证券简称:理工能科公告编号:2023-01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14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2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保税区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方洁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133,503,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11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33,094,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03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8,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
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监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8,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08,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方洁先生、王帅先生、于雪先生、杨柳锋先生、卢研先生、欧江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上6名非独立董事将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周方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133,503,2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408,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2选举王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133,503,2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408,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3选举于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133,503,2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408,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4选举杨柳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133,503,2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408,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1.5选举卢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133,503,2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408,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1.6选举欧江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133,503,2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408,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阮殿波先生、史建兵先生、吴建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3名独立董事将和6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阮殿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133,503,2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408,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2.2选举史建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133,503,2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408,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2.3选举吴建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133,503,2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408,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3、审议通过了《选举郑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郑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郑键女士将与由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庞银娟女士、姚朝越女士两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03,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08,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4、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03,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08,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若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李燕律师、沈辉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322证券简称:理工能科公告编号:2023-013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1日下午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方洁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柳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吴建海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阮殿波先生、董事杨柳锋先生
2)、提名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阮殿波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史建兵先生、董事长周方洁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史建兵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吴建海先生、董事王帅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方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柳锋先生、于雪先生、王惠芬女士、卢研先生、李元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惠芬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同意暂不聘任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竺幽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庞银娟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322证券简称:理工能科公告编号:2020-016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公司原第五届董事会秘书李雪会先生因岗位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目前新一届董事会尚未聘任董事会秘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周方洁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公司董事长周方洁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如下: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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