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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计划在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78,208股,即公司总股本的0.6924%。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钱炽峰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3年2月28日,钱炽峰先生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钱炽峰先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钱炽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钱炽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截至本公告日,钱炽峰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钱炽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计划在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73,4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0.1323%。

  公司于近日收到周路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路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周路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公司总股本以357,934,999股计算,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周路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周路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拟减持数量有一定差异,本次减持473,414股,原计划拟减持473,400股,因账户无限售流通股仅剩余14股,不足1手,故作为零碎股一并减持,其余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周路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周路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周路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周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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