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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10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后续项目合作以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备忘录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备忘录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3年2月28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城矿”)与安徽巡鹰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巡鹰”)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为发挥双方的资源、技术等优势,致力于构建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体系,双方共同签订此合作备忘录以深化紧密合作伙伴关系,深化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协同合作。本备忘录有效期为2023年2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次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备忘录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双方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巡鹰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100万元

  3、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谷水路与通淮中路交口西南角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褚兵

  6、成立日期:2011年03月03日

  7、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配件、充电器及充电桩、逆变器、电动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含网上)与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技术开发;废旧电池回收、再生利用与销售;钴、镍、铜、铝、钛回收、加工及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锂电池拆解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销售(含网上)与技术服务;电源管理系统、储能系统研发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锂电池租赁;换电站建设与运营。

  8、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旺能城矿与安徽巡鹰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安徽巡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安徽巡鹰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粉料销售

  在同等市场报价下,甲方优先将其三元锂电池极片粉、磷酸铁锂电池极片粉出售给乙方或其指定的公司。

  (2)委托拆解破碎

  在甲方拆解破碎产能有需求的情况下,依托乙方现有的拆解破碎冶炼生产线,甲方或其指定的公司拟向乙方支付加工费并委托乙方拆解破碎冶炼甲方的三元锂电池极片、磷酸铁锂电池极片,乙方将相应的粉料提供给甲方。乙方也可将其在安徽范围内回收得到的报废动力电池委托甲方代为拆解破碎,甲方将相应的粉料提供给乙方。

  (3)梯次利用合作

  在同等市场报价下,乙方优先将其回收得到具备梯次利用价值的锂电池出售给甲方或其指定的公司。

  (4)海外市场开拓

  甲乙双方有意向共同开发海外废旧锂电回收市场。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安徽巡鹰签订合作备忘录,有助于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产品优势、技术优势、资源和渠道优势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本次合作有助于公司更深入参与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资源化利用相关市场,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回收、梯次利用和提炼再生等业务,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备忘录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合作备忘录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合作备忘录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双方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为意向性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根 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2、本合作备忘录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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