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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 更换财务顾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10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21格地02、22格地02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及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税集团”)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近日,公司收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珠海市国资委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订的《终止<专项财务顾问合同>协议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免税集团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珠海市国资委作为交易对方委托招商证券担任其财务顾问。

  2022年12月9日,公司披露《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考虑到监管政策、市场动态等诸多因素,经友好协商,招商证券不再担任珠海市国资委的财务顾问,并与珠海市国资委签订《终止<专项财务顾问合同>协议书》。

  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珠海市国资委拟聘请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本次重组的财务顾问。招商证券对于珠海市国资委本次重组另行聘请财务顾问无异议,并出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珠海国资委更换财务顾问机构的陈述意见》。

  此次变更对公司本次重组工作进程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相关各方将按照计划继续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

  本次重组尚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重组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以及取得相关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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