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200,000,000股增加至233,600,000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瑾沣裕”)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  本次权利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钱金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1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发行的33,600,000股普通股(A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0,000,000股增加至233,600,000股。

  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瑾沣裕不是本次发行对象,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