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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股东质询建议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3-1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质询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3]02号)(以下简称“质询函”)。投服中心就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归还的问题,行使股东质询权和建议权。现将《质询函》的相关问题及公司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6月重庆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要求你公司问责相关人员、规范财务内控和资金管,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收回被占用资金。此后,你公司完成了人员问责、完善内控等方面的整改,并于2022年9月公告了控股股东引入投资者解决资金占用的筹划,但截至2023年2月7日,引入投资者相关方案仍处于论证阶段,你公司资金占用问题未得到解决。

  根据公告,2022年11月以来,你公司控股股东因司法拍卖已累计被动减持4,498万股,可供控股股东用来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资产正逐渐减少。此外,2022年6月,控股股东所持你公司股份尚存67,874,939股未被冻结,但截至2023年1月7日,其所持股份已全部被冻结,经查询你公司公告及企查查信息,你公司在此期间未采取诉讼方式督促控股股东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鉴于上述情况,请你公司说明未向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原因,以及董事在该事项的处理上是否勤勉履职。建议你公司尽快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起诉讼的原因

  1、公司董事会在发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后,立即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准备诉讼材料,拟向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药”)提起诉讼追偿相关款项。由于当时案涉资金占用事项尚在诉讼过程中,且公司亦未实际承担还款责任,公司的还款责任尚不能确定,具体诉讼请求就不能确定,故未在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7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案涉资金占用事项一审判决书的公告;但由于一审判决书未生效,公司的还款责任未确定,公司仍不能确定具体诉讼请求,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1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案涉资金占用事项的二审判决书的公告,但由于公司没有实际支付判决书确定款项,公司对控股股东、碚圣医药提起诉讼追偿损失的理由尚不充分,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

  2、公司虽未向控股股东提起诉讼,但已采取积极措施督促控股股东、碚圣医药以处置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2022年6月24日,公司向碚圣医药送达《关于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函》,要求碚圣医药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在收到二审判决书后,又立即向碚圣医药、潘先文、潘呈恭、周廷娥送达了《关于按时履行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案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告知函》,要求其按时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全部义务,并告知其如因未按时履行义务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公司将通过司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支付上述二审判决书确定的款项,亦未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等款项。公司若实际承担上述二审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将立即通过司法手段予以追偿。

  二、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在该事项处理中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董事会一直高度重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控股股东、碚圣医药以处置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安排专人跟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关资产处置及上述债务解决工作的推进情况,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了解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监督相关工作进展。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在该事项处理中不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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