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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克斯营销”)因业务开展需要,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闵行支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向上海银行闵行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开立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鉴于上述情形,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编号:ZDB232220397),为巴克斯营销承担最高限额为20,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经2022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5月18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拟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调整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预计提的担保额度,调整后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5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不变。其中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晓东先生或其授权人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2013年1月8日上海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马良,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食品流通,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文教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总资产153,875.33万元,总负债160,877.36万元,净资产-7,002.04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4,616.6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4.担保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6.担保期间:《综合授信合同》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10%;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2.27元/股(含62.27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5)。2022年6月16日,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相关条款,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18元/股(含44.18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2年6月16日起生效。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自2022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止。

  详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935,056股,占公司总股本1,050,159,955股的0.6604%,最高成交价为35.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89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200,280,874.3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4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5,649,473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情况持续推进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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