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7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公司副总经理周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副总经理周伟先生计划自2022年8月13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6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93%,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7%)。
近日,公司收到了副总经理周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3年3月2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到期。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2023年3月2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到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副总经理周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截至2022年10月20日的总股本(165,582,006股)计算,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实施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导致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故未采用最新股本计算。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 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得的股份、公司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上表中减持前后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按照本次减持前后的总股本计算,若尾数之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实施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对上述高管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进行了相应地调整,导致其持有股份数量相应增加。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周伟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均已到期,目前不存在已披露减持计划但尚未实施完毕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副总经理周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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