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中元、刘德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且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2023年度预计金额是公司根据之前年度交易情况合理得出,定价公允合理;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特别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2、本报告中小米集团指Xiaomi Corporation、小米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主要有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有品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小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Xiaomi Technology Netherlands等。
3、本报告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指其及其关联公司,主要有重庆创通联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4、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调剂。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小米集团
名称:Xiaomi Corporation
公司类型:港股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雷军
注册资金:675,000USD
成立日期:2010年1月5日
经营范围:研发及销售智能手机、IoT及生活消费产品、提供互联网服务及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主要股东: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持有23.65%股份。
根据Xiaomi Corporation公布的年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928.92亿元,净资产1,374.32亿元,营业收入3,283.09亿元,净利润220.39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People Better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小米集团通过其控制的People Better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故小米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2、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众动力”)
名称: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高岐工业区安厦242号4层
法定代表人:吴国庆
注册资金:1,169.590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6日
经营范围: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装置材料及器材研发;集成电路设计;工程设计;工业设计服务;模型设计与制作;设计管理与咨询;动力电池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其他玩具制造;风能原动设备制造;其他原动设备制造;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产品零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玩具批发和进出口;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玩具专门零售;可穿戴终端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模具制造;储能装置及其管理系统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燃料电池汽车生产;锂离子电池制造;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特种设备设计服务;五金零售;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通讯设备批发;自行车等代步设备零售;对制造业的投资;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吴国庆持有37.23%股份,福州高新区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5.31%股份,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7.1%股份。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551.75万元,净资产5,588.53万元,营业收入10,302.95万元,净利润269.9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陈中元担任云众动力的董事,故云众动力为公司关联法人。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云众动力17.1%股份。
3、重庆虬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龙科技”)
名称:重庆虬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石棉村259号
法定代表人:刘卓
注册资金:1,13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助动车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电机制造;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通讯工程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研发、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电动代步车(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电动摩托车及配件、模具;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杭州虬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2,104.91万元,净资产25,899,11万元,营业收入54,586.85万元,净利润8,805.2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徐鹏担任虬龙科技的母公司杭州虬龙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故虬龙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4、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达”)
名称: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9号创达大厦1层101-105室(东升地区)
法定代表人:赵鸿飞
注册资金:45,747.834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3月07日
经营范围:开发计算机软件;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商务咨询;从事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赵鸿飞持有26.74%股份,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6.64%股份,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持有2.31%股份,越超有限公司持有2.18%股份。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72,120.65万元,净资产906,663.01万元,营业收入544,545.36万元,净利润76,877.20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科创达为公司离任独立董事赵鸿飞控制的企业,赵鸿飞离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满12个月,根据法规,中科创达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已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等,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尤其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未发现损害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九号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8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求,拓展融资渠道,公司及附属企业(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60亿元,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融资期限为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落实的具体要求为准。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公司管理层负责融资事项的具体实施,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特别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9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协议控制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是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通过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应当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等,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
(四)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五)决议有效期:决议有效期为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六)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和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七)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总体风险可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充分考虑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财务管理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一旦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通过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选择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进行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符合公司和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因此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20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是发行中国存托凭证(以下简称“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红筹企业,依据本公司与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存托人”)签署的《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存托协议》,存托人将代理存托凭证持有人在本公司的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鉴于此,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拟行使其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投票权,须通过存托人进行投票。存托人将收集到的投票结果发送给境外托管人,由境外托管人将投票结果传递至本公司完成投票,并由股东授权代表根据前述投票意愿结果填写表决票完成投票表决。
存托凭证持有人行使投票权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存托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2次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的通知》(以下简称“《投票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0日
● 存托人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存托凭证持有人根据《投票通知》的要求,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存托人做出投票指示。存托人将收集到的投票结果发送给境外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由境外托管人将投票结果传递至本公司完成投票。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3月20日 14点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
(五) 根据《投票通知》,存托人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采用的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0日
至2023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投票通知》的程序予以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八)存在的表决权差异安排
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股份(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5份表决权,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普通股股份与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合计控制公司63.01%的投票权。
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仍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截至目前,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I L.P.、HctechII L.P.、HctechII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公告已于2023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People Better Limited、Xiong Fu Kong Wu Limited
5、 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上述议案中,1-3均适用特别表决权;涉及的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A类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无。
6、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注意事项
(一) 根据《投票通知》,本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存托凭证持有人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存托凭证持有人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存托人授权代表。
(二) 存托凭证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有权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但均需按照存托人发出的《投票通知》的要求进行网络投票。存托凭证持有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存托凭证持有人。
(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
(三)登记方式:
1、如存托凭证持有人为法人主体,则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
身份证和法人主体的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至公司办理登
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至公司办理
登记;
2、如存托凭证持有人为自然人,则应由其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
其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存托凭证持有人可以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 1、2 款所
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存托凭证持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
电话:010-84828002-841
邮箱:ir@ninebot.com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存托凭证持有人)
附件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基础股票持有人)
附件1: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存托凭证持有人)
授权委托书
九号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持有存托凭证数量: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基础股票持有人)
授权委托书
九号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将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向贵司发送表决票及存托人收集到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结果,表决票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签署,以此完成股东大会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21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中国存托凭证(CDR)。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元/份(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但因为公司具有境外红筹企业发行CDR的特殊性,回购股份的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需要专项审批,已向相关监管机构递交了申请材料,并在积极推进之中,目前暂未获得批复。因此目前尚未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22
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
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披露了《九号有限
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减持存托凭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本次减持存托凭证计划实施前,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ZhongTouYuanQuan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ZhongTouYuanQuan)持有公司存托凭证15,999,000份,占预披露公告时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2.25%。
上述存托凭证来源于公司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票转化的存托凭证,
于2022年3月31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存托凭证持有人ZhongTouYuanQuan的《关
于减持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2月28日,ZhongTouYuanQuan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存托凭证。ZhongTouYuanQuan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现将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表中的比例参照存托凭证持有人披露减持计划时的比例。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员工认股期权计划第五次行权新增存托凭证完成登记,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增加至714,443,650份。上表中相关比例依据公司最新存托凭证总数714,443,650份计算。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是存托凭证持有人根据自身需要、市场情况等因素判断实施的减持计划。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23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沈涛先生、张辉先生递交的关于岗位调整的申请。沈涛先生、张辉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其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沈涛先生、张辉先生的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沈涛先生、张辉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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