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报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披露本次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2021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尚未完全消除: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预计为负值,具体预计业绩数据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13);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公司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提起诉讼投资者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2022年12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进驻公司开展审计工作。2023年2月7日,公司治理层与年审会计师,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等事项、对可能构成本期重要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有序推进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有序执行相应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除对公司将7,6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确认为资本公积事项会计师还在进一步确认中外,在其他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会计师事务所尚未明确提出与公司存在重大分歧。如公司将7,6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确认为资本公积事项的会计处理未获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存在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风险。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2023年3月31日。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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