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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会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阎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阎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阎军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4年9月1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阎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等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集团”)于2019年6月24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第9条的约定,公司财务总监由新兴集团推荐,由公司董事长向董事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作出决策。现新兴集团推荐韦晓先生为财务总监,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韦晓先生为财务总监,税前月薪4万元,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阎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工作认真、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阎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聘任财务总监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韦晓先生简历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日

  附:韦晓先生简历如下:

  男,出生于1979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硕士,国际咨询与会计专业。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审计、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企业并购部助理经理、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及并购部经理、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高级业务经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项目审查经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副总监。

  韦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充实管理层力量,实施精细化管理。经总裁程宗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建春先生为副总裁,全面协助总裁分管公司整体业务的拓展工作,税前月薪5万元;同意聘任李海荣先生为副总裁,全面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税前月薪4.3万元,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聘任副总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卢建春先生及李海荣先生简历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日

  附:

  卢建春先生简历

  男,出生于198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曾先后在东莞市俊达家具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办公室事务助理、人事行政主管及经理;曾任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福建雨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及深圳国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1月入职公司,先后担任人力资源及行政总监、总裁办主任;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招才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深圳市金诚达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李海荣先生简历

  男,出生于1979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曾任路劲基建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平顶山路劲许南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6月至今,先后担任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部副总监职务。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飞乐创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不须黎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闪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卢建春先生及李海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7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2日(星期四)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兴集团”)推荐的阎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与新兴集团于2019年6月24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第9条的约定,公司财务总监由新兴集团推荐,由公司董事长向董事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作出决策。现新兴集团推荐韦晓先生为财务总监,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韦晓先生为财务总监,税前月薪4万元,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充实管理层力量,实施精细化管理。经总裁程宗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建春先生为副总裁,全面协助总裁分管公司整体业务的拓展工作,税前月薪5万元;同意聘任李海荣先生为副总裁,全面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税前月薪4.3万元,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与保障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确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强化公司对媒体信息及敏感信息的快速反应的排查与管理,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健全公司维稳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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