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3月2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独立董事武俊安先生、刘民英先生和尚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指定财务总监路伟先生(简历附后)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刘臻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刘臻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臻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简历

  路伟先生,1970年生,会计硕士,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全面工作)、计财处副主任会计师、朝川矿总会计师、平顶山瑞平煤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昌首山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神马股份财务总监。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